2月20日,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第6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組織抽檢了2類食品341批次樣品,發現肉制品、食用農產品10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農獸藥殘留、微生物污染、品質指標等問題。

(來源: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7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7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廣安市前鋒區好又多購物廣場銷售的“活草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犍為浩冬海鮮行銷售的“鰱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天山路市場攤位(攤位號13號)銷售的“烏魚”,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達州市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三里坪店銷售的“鮮草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充北門市場內周志會銷售的“黑魚”,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充北門市場內周志會銷售的的“鱸魚”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氧氟沙星項目不合格;內江市東興區六一六自選店銷售的“鮮雞蛋”,金剛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氟苯尼考在產蛋雞中禁用(雞蛋中不得檢出);畜肉、禽肉和水產品中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殘留量不得超過100μg/kg,但是在產蛋雞中禁用(雞蛋中不得檢出);地西泮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金剛烷胺又名三環癸胺、三環葵胺,是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人用抗病毒藥物。《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560號)中規定,金剛烷胺為禁用獸藥,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金剛烷胺在雞蛋中檢出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飼料中違規添加,導致其在產蛋雞中蓄積,進而傳遞到蛋品中。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樂至縣郵樂購自選超市銷售的、標稱石家莊市藁城區七味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味骨粒脆(醬鹵肉制品)”,廣安市前鋒區華宇萬家樂超市銷售的、標稱達州市通川區宏悅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肉干(香辣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食品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品質指標問題,為攀枝花市仁和區五十一綜合市場(范吉康)銷售的“臘豬坐臀肉”,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過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種指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腌臘肉制品》(GB 2730-2015)中規定臘肉中的過氧化值≤0.5g/100g。腌臘肉中過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工藝流程中需要經過烘干或晾曬,生產周期較長,在生產過程中脂肪氧化,導致產品過氧化值升高。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終產品中油脂氧化變質。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攀枝花市、德陽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廣安市、達州市、資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責令相關食品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市場監管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