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次餐飲食品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4批次餐飲食品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在寶塔區九田家黑牛烤肉料理店抽檢的1批次口碟、在陜西—春發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抽檢的1批次餐具、在西安市雁塔區京館涮餐廳抽檢的1批次復用餐飲具、在商洛市商州區崽兒火鍋店抽檢的1批次碟子。
食用農產品和蜂產品檢出獸藥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4批次食用農產品和1批次蜂產品檢出獸藥問題。其中,陜西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閻良人民東路分公司銷售的1批次標稱鱘鰉魚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規定。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計)在水產和其他動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
還有,洛川鵬輝果鮮蔬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春蕾雞蛋洛川總代理生產的1批次紅雞蛋(生產企業信息由被抽樣單位提供)檢出氟苯尼考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規定;延安上誠好又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標稱活草魚檢出地西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規定。
氟苯尼考又稱氟甲砜霉素,是農業部批準使用的動物專用抗菌藥,主要用于敏感細菌所致的豬、雞、魚的細菌性疾病。《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氟苯尼考在產蛋雞中禁用(雞蛋中不得檢出)。地西泮又名安定,是鎮靜類藥物,具有鎮靜、催眠、抗焦慮等作用。《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地西泮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
還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為: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小楊水產店銷售的1批次標稱黑魚檢出氧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規定;陜西家年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咸陽盛海商貿有限公司委托富平縣真蜂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天滋源牌天滋源洋槐蜂蜜檢出諾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規定。
氧氟沙星、諾氟沙星均為廣譜類殺菌劑,《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諾氟沙星(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1批次飲料和1批次乳制品檢出微生物污染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飲料和1批次乳制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分別為:標稱安塞天河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天河包裝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延安市種畜場生產的1批次圣星牌巴氏殺菌乳鮮牛奶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1批次大豆油檢出標簽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大豆油檢出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陜西家都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丹鳳縣五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正添旺+圖形)牌大豆油。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3批次飲料檢出其他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標稱靖邊縣甜源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甜源飲用純凈水檢出余氯(游離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陜西靖邊縣遠特沙漠泉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遠特牌遠特沙漠地礦水檢出界限指標-鍶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期)不合格樣品信息